各位老师:
根据《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实施课题组负责人制度(PI 制)的规定 (试行) 》(温医大检生〔2017〕4号)有关规定,我院第一届课题组负责人(PI)任期届满,应依规进行新一届选聘。为做好我院PI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PI申请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在岗 人员,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
(三)具有明确及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学院学科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且以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过 3 篇 SCI 论文。
(四)当前主持至少 1 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或 2 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 50 万以上的可用科研经费。
(五)对于学校高层次引进的人才(第三层次及以上),可直接认定为 PI。
(六)小于(含)35 岁的年轻教师,可以适当放宽申报要求,具体的课题组运行模式、考核办法等将另行发文。
二、具体实施
(一)请申报人于2025年1月19日前填写 《检生学院课题组负责人(PI)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 jsxuekeban@wmu.edu.cn或直接联系谢遥。
(二)申请人所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用提交支撑材料,但需随时备查。
(三)由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报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由学术委员会评审、讨论形成初步名单,经3个工作日公示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
三、未尽事宜详见《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实施课题组负责人制度(PI 制)的规定 (试行) 》(温医大检生〔2017〕4号)。
附件1:《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实施课题组负责人制度(PI 制)的规定 (试行) 》(温医大检生〔2017〕4号)
附件2:《检生学院课题组负责人(PI)申请表》
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