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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4-03-26 18:45     (点击:)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统筹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复试考核内容,规范招录程序,强化复试纪律,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订生物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信息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三个方向临床检验诊断学的复试工作细则,并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择优选拔,切实维护考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三)面试专家名单和参与复试过程的工作人员名单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公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考生问题。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根据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进行一志愿复试,除符合《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中复试的基本要求外,调剂我院负责招生的相关专业的考生的外国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二)考生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且遵循同一学科专业(以招生专业代码为准)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我院负责招生的专业包括: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105800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信息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和071000生物学。其中,105800医学技术的医学检验技术、医学信息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三个方向合并排序,考生录取后由导师决定其研究方向。

(三)按不低于 1:1.2 的比例组织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生大于或等于培养单位专业方向计划数 150%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根据历年复试报到情况综合研判,我院调剂比例为1:2。调剂资格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认,特殊情况如初试总分同分均具有复试资格。已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要求须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一区),按1:1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拟定为 3 月下旬开始,4 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复试方式

分批次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不得重复参加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复试。

(三)现场报道

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报到,上交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学校盖章),参加考生大会,完成色觉检查和心理测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和医学技术专业考生复试形式包括实验技能面试和综合面试。

1)实验技能面试:内容从微生物、生化及临检基本操作中随机抽取一项进行实验技能面试,实验操作时间约为10-15分钟,考题和考试顺序面试当天现场抽取。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为10分钟。进行PPT汇报(5分钟内),PPT汇报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大学主修科目及平均成绩绩点、英语(包括六级、托福、雅思)成绩、科研经历(可选)、特长、结合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方向阐述科研设想等。随后针对评委的问题进行即时问答(5分钟左右)。

2.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和生物学专业考生的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进行PPT汇报(10分钟内),PPT汇报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大学主修科目及平均成绩绩点、英语(包括六级、托福、雅思)成绩、科研经历(可选)、特长、结合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方向阐述科研设想等。随后针对评委的问题进行即时问答(10分钟左右)。

五、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前将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ianyanshengming@163.com,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见研究生院官网。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实验技能考核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为百分制。一志愿和调剂复试总成绩均遵从以计算方式

(一)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和医学技术:

    总成绩 =(初试总分÷5)×60% +[(综合面试成绩×90%)+(实验技能考核成绩×10%)]×40%

(二)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和生物学: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面试成绩×40%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不予录取。录取者复试成绩(百分制)和总成绩均需合格(≥60分)。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不予录取。

(一)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方向)招生限额。

(二)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

(三)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上述条款(二)执行。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同一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四)确定导师

1.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制,经初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方可进入导师确定环节。

2.拟录取考生每一轮可填报1个导师志愿,按考生志愿和总成绩排序,根据各导师可招生名额组织双选。原则上,上一轮被已面试导师拒绝的考生下一轮不得选择同一导师。

3.第一轮至多提供招生名额加2人供导师面试,第二轮至多提供剩余招生名额加1人供导师面试。第一轮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双选。第一轮限时3小时,第二轮限时1.5小时。如经两轮未确定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直接确定导师,或可自愿放弃录取。第三轮被选择到的导师不得拒绝,否则该导师丧失此招生指标该拟录取考生可继续选择可招生的导师直至被录取,录取该生的导师自动获得这个招生指标(该导师的招生名额总数不得突破研究生院的限制)。

4.双选结果需导师和拟录取考生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并上交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方可生效。

八、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 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志愿锁定时长不超过36小时。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

(三)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报名情况择优调剂。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只接受一志愿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或专业型(专业代码100208、105120)的考生。医学技术只接受一志愿报考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5800)的考生(研究方向需相同或相近)。生物学只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710开头的考生,其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只招收本科阶段为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2012年12月31日前入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只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1051开头的专业型考生。考试科目中无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不得调剂到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专业。考试科目中无英语(一)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含英语(一)考试科目的专业。含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要求调剂考生科目中包含数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调剂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九、招生体检和复审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和复试监督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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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24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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