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我院即将开展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前上传“毕为云平台”(网址https://wmu.bewell-edu.com,仅用作资格审核材料上传,账号为初试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见研究生院官网,详见:https://yjsy.wmu.edu.cn/info/1107/10840.htm。第二批调剂复试考生需在4月16日12:00前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
二、现场报到
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仁楼A318报到,上交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学校盖章),完成色觉检查和心理测试(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随机组成面试小组,全程录音录像。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考生的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首先抽取综合素质题回答(1分钟内),随后进行PPT汇报(10分钟内,含英文自我介绍),PPT汇报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大学主修科目及平均成绩绩点、英语(包括六级、托福、雅思)成绩、科研经历(可选)、特长、结合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方向阐述科研设想等。随后针对评委的问题进行即时问答(9分钟左右)。
四、总成绩核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实验技能考核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为百分制。一志愿和调剂复试总成绩均遵从以下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面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到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到60分不予录取,体检、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确定导师
(一)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制,经初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方可进入导师确定环节。
(二)拟录取考生每一轮可填报1个导师志愿,按考生志愿和总成绩排序,根据各导师可招生名额组织双选。原则上,上一轮被已面试导师拒绝的考生下一轮不得选择同一导师。
(三)第一轮至多提供招生名额加2人供导师面试,第二轮至多提供剩余招生名额加1人供导师面试。第一轮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双选。第一轮限时3小时,第二轮限时1.5小时。如经两轮未确定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直接确定导师,或可自愿放弃录取。第三轮被选择到的导师不得拒绝,否则该导师丧失此招生指标,该拟录取考生可继续选择可招生的导师直至被录取,录取该生的导师自动获得这个招生指标(该导师的招生名额总数不得突破研究生院的限制)。
(四)双选结果需导师和拟录取考生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并上交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方可生效。
六、第二批调剂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复试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方案》进行。复试具体流程及时间如下:
日期 |
星期 |
时间 |
内容 |
对象 |
备注 |
4月16日 |
日 |
12:00前 |
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毕为云系统 |
调剂考生 |
上传“毕为云平台” |
4月16日 |
日 |
18:00前 |
上传汇报PDF,只允许上传1次 |
调剂考生 |
上传到jianyanshengming@163.com |
4月17日 |
一 |
9:00-10:00 |
资格审查现场审核 |
调剂考生 |
同仁楼A318 |
4月17日 |
一 |
9:00-10:00 |
心理测试 |
调剂考生 |
同仁楼A318 |
4月17日 |
一 |
9:00-10:00 |
色觉检查 |
调剂考生 |
同仁楼A318 |
4月17日 |
一 |
11:30到候考室抽签,12:30开考 |
专业面试 |
调剂考生 |
同仁楼A318 |
4月18日 |
二 |
9:00 |
成绩公布 |
复试通过考生 |
钉钉群 |
4月18日 |
二 |
9:00-14:00 |
导师双向选择 |
复试通过考生 |
同仁楼A318 |
4月18日 |
二 |
14:00-14:30 |
办理拟录取手续 |
拟录取考生 |
同仁楼A318 |
七、其他
1. 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体检: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入学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 信息公开和复试监督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
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