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和《温州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测评办法》,我院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符合第二批复试要求的考生
二、材料上传
考生须准备好复试承诺书,下载【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pdf】,仔细阅读后本人签字,并于6月20日(周一)15:00前上传毕为云系统,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6月21日(第二批)9:00。
2、复试方式:线上复试(毕为云系统)。
3、复试比例:1:2。
日期、时间 |
事 项 |
6月20日15:00 |
模拟演练(毕为云系统) |
6月21日9:00 |
第二轮博士复试(请提前30分钟在线) |
6月22日12:00前 |
第二轮复试成绩公示,拟录取手续办理(钉钉群) |
四、复试内容
复试共2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个人陈述:采用口头陈述方式,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个人基本情况、英语水平、科研经历、特长、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读博规划等PPT汇报(10分钟)。
2、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9分钟)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核小组对考生在复试中的表现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根据复试考核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批后公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监督保障机制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4、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未获得硕士学位;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5、研究生管理部门和校、院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 0577-86689753 ,电子信箱: recruition@wm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 jw@wmu.edu.cn。
七、网络远程复试
1、考场纪律
考场即考生登录网络复试平台(候考区)后的网络设备环境、周边环境及面试小组现场。考生进入候考区即视为进入考场。进入视频面试环节(面试区)即视为面试开始,全程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并服从考场管理人员指令。请考生仔细阅读《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
2、操作要求
学院采用“毕为云面试平台”作为本次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登陆网址:https://wmu.bewell-edu.com/;登陆账号是身份证号,初试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面试时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为电脑,第二机位为手机(可提前备好手机支架)。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设备。电脑推荐安装最新版 Chrome 浏览器,且尽可能使用有线网络进行视频面试。手机需保持电量充足,并设置为“免干扰模式”、“屏幕常亮模式”。
复试时,考生应距离第一机位屏幕30cm左右,并保持双手在电脑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第二机位从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50cm处拍摄,确保面试导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电脑屏幕。形象姿态上要求考生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
毕为云复试操作流程详见平台《考生操作手册》。考生须按各培养单位要求参加复试平台的模拟演练和培训,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3、环境要求
复试须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在校生原则上不得在宿舍内复试)进行。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复试前提前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复试过程中严禁他人进入复试房间。复试结束后及时退出毕为云复试平台上的面试房间。
4、其他事项
网络复试时考生需准备好以下考试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相关培养单位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八、其他工作
1、体检
后续另行通知
2、入学复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学院联系方式
面试紧急联系电话:公布在钉钉群
电话:0577-86699725/86699739
邮箱:jianyanshengming@163.com
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