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发布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的通知
2023-11-15 15:49     (点击:)



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依托单位温州医科大学是首批省委部共建医科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全国高等院校医学检验专业校际协作理事会副理事长及教育部医学技术教指委委员单位。学院拥有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硕博士点、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硕博士点、生物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医学技术入选浙江省“十三五”、“十四五”一流学科(A类),医学检验先后入选浙江省“十一五”、“十二五”重中之重学科;拥有检验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医学遗传学重点实验室以及温州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温州医科大学校级研究所7个;拥有3个省级创新团队,分别为临床检验技术科技创新团队、肿瘤新靶标的发现及应用科技创新团队、游离核酸基因检测新技术和临床应用创新团队,主要围绕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及遗传性疾病进展机制及诊疗技术开展研究。

学院面向围绕医学技术领域的核心问题,开展技术创新与转化、产品研发与评价,主动对接我省及国家紧需和重大需求,聚焦科技前沿和关键技术,突破医学技术与新型医疗器械研发方面的“卡脖子”问题,打造一流的医学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和临床转化平台。

学院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为吸引海内外优秀科技工作者与学院联合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广泛交流,提高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水平,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科技进步和发展,特设立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热忱邀请国内外相关学科的高水平研究人员合作开展研究工作;优先资助具有博/硕导资格的申请人并与我院有实质性合作的单位的研究项目。

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1.肿瘤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及精准诊疗标志物的发现和转化;

2.遗传和代谢性疾病发病机制及精准诊疗技术转化;

3.微生物与宿主互作机制及标志物的发现和转化;

4.新型诊疗技术研发和转化。

一、课题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已在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与我院重点实验室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

2.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在专业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

3.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4.申请者须承诺在开放课题研究中形成的论文、成果、专利归属应含有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公开发表的成果要注明“受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论文的致谢部分须标有“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School of Laboratory Medicine and Life Sciences,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原则上要求被资助课题一般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收录论文一篇(以正式发表文章或在线发表为准),且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5.研究成果的作者署名,需有本学院单位工作人员署名。

(二)申请时间

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依据发布的申请指南所确定的资助范围,根据《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纸质件一式三份寄到检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xuekeban@wm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开放课题申请:项目名称+姓名”;

3.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结合专家意见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最后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入选对象以及资助项目和金额。公示无异议后,获资助的申请人签署开放基金合同书和计划任务书。

(四)其他说明

1.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已获得其它机构(如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以上)资助课题的深入研究。

2.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项目研究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

3.本次开放基金计划资助一般项目6~8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重点项目2~4项,资助金额为5~10万元。

4.课题一经批准,由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统一安排。

二、课题检查和验收

(一)我院按课题计划或其他约定定期检查评估全部资助课题,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课题负责人需按计划要求提交阶段成果,如无法按期提交,或要求更改研究内容,或出现其它变故等,都必须及时向我院提出书面报告,由双方讨论决定调整措施。

(二)本基金资助课题正常情况下应依据具体课题计划规定,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对未按进度完成或研究质量较差的课题将中止资助,中止课题的经费余额应退还我院。

(三)本基金资助课题结束时,我院将组织验收,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总结报告和课题计划中规定的相关技术成果提交我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归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遥

收件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327

邮编:325035

电话:057786699190

E-mail:jsxuekeban@wmu.edu.cn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4-2018  温州医科大学 检验医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